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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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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0 16:3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3年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解决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和发展需要,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人数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五指山市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6名,其中五指山市中医医院3名,市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院3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医学类学校毕业生(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和往届毕业生。



5.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海南省2022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



2023年5月30日08:00至2023年6月5日18:00



2.发布渠道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同步报名



2.报名地址:



(1)线下报名点:长沙医学院综合楼、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线上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wzswsj@163.com),文件夹名称姓名+岗位。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08:00 6月8日18:00。



4.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



②《2023年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④学业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⑤毕业证、学位证(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见附件3)及承诺书(见附件4);



⑥三方就业协议书,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应届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5);



⑦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6);



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7);



⑨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⑩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线下报名需提供彩色打印纸质版材料,线上报名需扫描原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与审查一并进行,线下报名的,报名人员本人须按时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线上报名的人员需将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30日08:00 6月18日18:00,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资格审查内容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主要为查阅报名人员所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1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有关要求



①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本科(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含)、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优秀应届医学类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②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情况提交有关证明(见附件3)及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及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zs.hainan.gov.cn/)上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社会公开招聘开考比例降低至1:2,达到开考条件即可组织笔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4)笔试分数线: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考试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及公示: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zs.hainan.gov.cn/)予以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地点: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试题由第三方命题。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评委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选,主要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等有关单位中抽选。



(4)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为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五)毕业报到、体检、考察



1.毕业报到



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到,由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要求所提交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所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2.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天。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于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天内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具体医院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取消拟聘资格。



3.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最终拟聘人选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有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



(1)确定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中医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院等6名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录用为五指山市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协调做好拟聘人员报到工作。



(2)试用期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



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福利待遇



①工资待遇。市中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院6名聘用人员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工资包含五险一金。



②有关人才政策等。聘用人员符合五指山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对应的人才引入政策,如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按照《五指山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意向招聘学校考点及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选有关办法办理)。



五、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0898-8663821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2023年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计生和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



附件5.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承诺书



附件6.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8.2023年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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