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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巴中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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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18:5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我市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可点此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市级部门(单位)或各县(区)委组织部将采取电话点对点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注意接听。递补资格审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二、资格审查事项


  (一)审查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9:00-12:00、13:00-17:00,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9:00-12:00。


  2.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完成。


  (二)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单位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考市级部门(单位)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县(区)级部门(单位)、乡镇职位由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考生需根据所报职位分别按照《关于巴中市2024年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中面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双面打印、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和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定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的,出具户口、档案、学籍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并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


  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交。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交审查人员认定,并将复印件交由资格审查单位存查。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27-5266060。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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