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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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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2 09:1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4年度绥化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4年度绥化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4月9日、10日,市直部门、市公安局职位和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县(市、区)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确认地点

  报考市直部门、市公安局和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位资格确认地点为绥化市委党校(北林区新兴街与康庄路交叉口东南120米);报考县(市、区)职位考生资格确认地点详见附件3。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绥化市各级机关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结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四、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2024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学校联系方式(附件4)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凡在网络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该证明;如考生现已离职(但在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3.非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附件6)。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招考条件要求“具有绥化户籍(生源地)”的,考生应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档案内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提供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5.招考对象要求为“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携带取得相关身份的佐证备用(例如退伍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或服务证、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等),以便遇到特殊情况能顺利进行现场确认或查验。

  6.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考生承诺书》(附件7),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或应届生在校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示:不是在线验证报告);

  5.学位证书(或应届生在校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或离职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非社会在职考生);

  7.户口簿或本人档案内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限有户籍(生源)要求的职位。户主页、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8.中共党员证明(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9.考生承诺书(需签字);

  10.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本公告后,务必于4月7日15: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8)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初步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参加初步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将填写好的书面放弃声明(附件9)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hmszgqr@163.com(此邮箱只接收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材料),相关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本人在笔试后任何环节不主动放弃相应资格,若因非主观原因放弃,需提前与组织部门沟通,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本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因本人在面试资格确认后的任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导致考录资源浪费,考录正常秩序被扰乱的,可由负责考录工作相应环节的部门记录具体情节,并视情况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3.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笔试“折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要进行递补的职位,将由资格确认单位陆续通知,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5.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认真核对笔试成绩单上的“职位拟排名”,特别要注意本人笔试成绩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关于划定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公告之条件,以免影响本人参加资格确认或造成其他不便。

  6.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特别提示:如不按时确认或者不发送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的,将对考生情况记录至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附件1-9.zip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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